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和子女扶养问题,前提是由家庭软暴力和暴力行为导致夫妻双方不和,无感情牵盼,在此期间我被迫患上精神分裂症,经治愈之后仍不该家庭软暴力的手段,导致婚姻破裂就如何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扶养的问题怎么来处理才合适?

2019-03-10 20:0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财产由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开放所分之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对于另夫方母亲名下但由夫妻补钱所买之房,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通常情况下,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应当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愿意接受不平等的分割方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应当得到尊重。
  • 离婚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 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如果能拿出发票等证据,当然归个人所有。
    3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过错一方(如外遇)酌情少判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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