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是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其生前一直有我父亲和我姊妹共同赡养,现给一次性抚恤金,我两姑姑要来均分,我父亲该怎么办

2019-03-10 00:3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并不是以父母是否对子女进行了抚养为前提,所以,即使父亲对孩子没有尽抚养义务,孩子仍然要对其父亲进赡养义务。 关于法律依据:我国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是一种义务,前面说了,这种义务并不存在什么前提,不管是否进行了抚养,你的赡养义务都是存在的,是“必须的”。
    但在履行赡养义务时,是有前提的,就是“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他情况是否必须尽赡养义务那就是道德方面的问题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那么,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 应由谁领取?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单位对非因工死亡家属发放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丧葬费,二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两项待遇都不属于遗产,丧葬费应用于对亡者的后事处理,而供养亲属救济费由单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均有特定的用途。 因此,总的来说,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抚恤金应当如何分配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看抚恤金是否指明具体的用途,比如某项抚恤金是给孩子的,某项抚恤金是给父亲,某项抚恤金是给母亲,某项抚恤金是给配偶,某项抚恤金是作为丧葬费。
    如果没有指明具体的用途,我个人认为,应当是按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所有,平均分配。
  •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的意思是爱抚,物质祢补精神的抚慰;慰:的意思是安抚招纳或接纳安慰】我国抚恤金有两种:  ★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  ★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
    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新标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予以明确。
    其中规定,在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中“本人月工资”的计发办法上,月工资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在职士官死亡,按照排职职务工资(一档标准)、少尉军衔工资(一档标准)和军龄工资(按本人服役年限计算)之和计发。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即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标准调整后,在一次性抚恤金计发的具体事宜上,尚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此次通知明确,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中“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有关数据为准。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中“本人月工资”计发办法为:在职军官、文职干部、月工资高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在职士官死亡,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其中:在职军官、文职干部为本人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之和;月工资高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在职士官为本人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之和。
      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死亡,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死亡,按照排职职务工资(一档标准)、少尉军衔工资(一档标准)之和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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