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少缴补缴的问题,我于2015年3月2日至2018年2月28日合同到期,现已离职,我的保险和公积金都是在当地找的代理公司缴纳,公司一直按照当地最低缴纳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我的基本工资是8000,公司缴纳基数是1810,现与公司协商后,公司同意补缴少缴部分,但是让我自己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我咨询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由单位提出补缴,个人无法提出补缴,现在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2019-03-09 14:5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具有强制性,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公积金缴纳问题作了相关约定,则可以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若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关福利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 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的具体办理如下:
    (一)办理情况是: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办理,个人提供身份证和照片;
    (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能随工作带走;
    (三)养老保险转移: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单位盖章认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单位做增人处理;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医疗保险的转移基本一样。
    (四)中间失业一般还要按月缴社会保险,也可以中断,看自己的情况了;
    (五)缴费时间可看有关政策。
  • 例如: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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