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事后死亡,事故鉴定有一半责任,经法院判决所陪赏款后,向亲戚朋友借钱还了一部分,还有八万未付,对方已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我现在确实无能力付清,我想问一下,法院会不会拘留我?

2019-03-09 08:5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不同标的收取比例不一样。另外,诉讼费用先由起诉方交予法院,然后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判决后,具体由哪个机关执行,要看是作出什么判决,就是说,要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执行机关。
    如果是死刑,和财产刑,由法院执行;有期徒刑,由监狱管理局执行;缓刑,由司法局执行;政治权利,和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由公安局执行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罚款、拘留)。
      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尽量避免未成年子女受到伤害的事件发生。
    在处理这一类案件时,还要倾听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对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应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选择。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子女的意志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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