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方把我东西偷了。被关了,半个月??现在被取保候审了,我的东西什么时候可以赔偿

刑事辩护
2019-03-09 07:4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对贩卖毒品取保候审要求比较严格,当然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是希望批准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孕妇私犯罪取保候审生下孩子后还要继续判刑,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被错误取保候审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错误取保候审的,不能够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是计算被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刑事拘留期间。   取保候审在实际上是没有被羁押的,因此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包括两种形式:提供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取保候审人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取保候审与特定场所(看守所、监狱)的羁押是不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在取保候审期间人身自由虽受到部分限制,但实际上没有被羁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宣告无罪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主要是计算被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刑事拘留期间。   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