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注册资本全部都是无形资产实缴的,那么公司破产了,我怎么赔付债务?是跟货币实缴赔付一样吗?

2019-03-09 01:1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没有直接的关系。注册资本是针对出资而言的,是股东认缴的出资。股权转让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时,如不是国有股权,通常都是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从公允性角度看,以公司净资产折算股权价值,但公司净资产与公司注册资本也不是同一概念,两者在金额上可能一致,更多的是不一致。
  • 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户是不同的。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它的经营和债权债务和经营者密不可分。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的注册资本是有最低限额的(有关上海自贸区的特别规定除外)。一般来说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企业的经营需要与其规模要相适应,注册资本也是企业实力的一种体现,注册资本太低,难以满足企业基本的经营需要也是不合理的。
    假如遇到企业破产这种情况,要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 公司注册商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提交申请人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有固定书式),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3.商标黑白图样6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在5x5厘米10x10厘米之间。若指定颜色,交着色图样6张,附黑白图样1张。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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