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法人,也是公司60%股权的股东,现在另外一个原始股东占有公司40%股权,他携带公司财务章,营业执照等不还,现在公司宣布倒闭的话员工的工资合计20万,请问他需要承担吗,没有财务的东西发不出工资

股权
2019-03-08 15: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 股份制企业破产,拖欠的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个人营业执照贷款详细流程与条件等介绍:

    与个人贷款要求提供工作证明类似,企业主与个体工商户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贷款本质是经营性贷款业务,而营业执照本身是此类贷款业务中重要的材料之一。
    想要通过营业执照的方式来办贷款,还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现场调查,并提供经营场所出租缴费或房产证明),且经营的项目合法。

    2.正常经营时间满一年,部分贷款机构放宽要求,需要满6个月。

    3.经营状况相对比较良好,具有稳定的营收能力(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对公流水做佐证)。

    4.借款主体责任人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5.还需要在贷款行开设存款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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