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事想请教,本人于三月一号到某公司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可是到了三月十四号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说不再需要这个岗位让我申请离职,现在我是处于申请离职的状态,这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试用期合同,只签订了公司的保密协议和学校安排的某些实习文件,这样可以申请仲裁吗?

仲裁
2019-03-08 15:04: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从劳动者第一天上班起,实际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明确有规定在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试用期,另还确认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并且有规定必须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这个起始时间是以你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
    3.在计算员工工龄是均会是以员工入职日期起计算,而不会以试用期满计算。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一、辞退的法律分析: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补交。手头如果有销售提成的依据就可以拿到,如果没有,在公司手里,那申请劳动仲裁时,公司应当提供销售提成的依据,你老公可以拿到提成。你可以把公司的威胁录音下来做证据,这样你辞职时,公司应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无故开除你,你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在你离开公司后,公司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好长的问题,累坏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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