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2018年1月协议离婚,写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共同债权债务,谁负债谁负责,男方信用卡债务与女方无关,写上了卡号。男方2013年开了一张信用卡,女方不知情。离婚后男方因无力信用卡还钱逃跑。现在银行委托第三方不断追债女方,影响了除女方外其他家人的正常生活。请问女方需要还钱吗?不用还钱需要怎么做?感谢回答。

离婚
2019-03-08 14:3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没有赔偿的义务。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如果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 你们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作出你所说的这些约定都是可以的,但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就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以你分得的房产来偿还债务,协议即使进行公证也是如此,对于你丈夫借出去的款,除了用于其父母支出的以外,其他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可以进行分割,也可以由丈夫来享有全部债权,由他付给你一半金钱。
  • 如果是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纠纷欠条不会牵涉到父母和子女。但是由于夫妻双方产是共有的,会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