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公司目前账面有盈利,但是都是应收未收款,其中一个股东要求退股,并立刻退还投资款及分配他股份比例的利润,如果不分,他将起诉公司,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19-03-08 12:27: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
    三十八、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是转让自己的股份。不能以退股(实际抽回出资)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可以分步操作。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按照同比例减少,看股东的合意,如不按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肯定有所变动。
  • 第一,入股是不能退出的,只可以转让,你现在可以把你的股权转让,但是公司原来的股东有有限购买权,如果他们都不买,你可以向原来的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公务员是不可以在公司担任股东的,当时你被派到这里工作,因为改制才入股,就应该在入股的同时辞去公务员的身份,现在你又恢复了公务员,就不能继续持股了,要尽快转让出去,在你转让之前的赢利部分,你可以同时转让,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利润,
  • 从法律上讲,公司注册资本构成中,无形资产与货币、实物等有形资产并无区别,既然公司成立时,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股东退股就应当根据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事,首先得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受让,想退股的股东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价格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如果所有股东或大部分股东都不想继续经营下去了,根据章程的规定或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然后进行清算,注销公司。
    无形资产怎样处理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处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应的规定,有股东会以决议的方式来决定怎样处理无形资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