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套二手房首付款给了30万房主说用这钱去还该房的贷款结果没还银行能让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吗现在房子我住着但没过户

2019-03-08 01:09: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卖房收钱是分三次,签买卖合同收定金,然后买方去申请贷款,卖方要签名同意和提供收款帐号。银行审批完后就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过户,叫做递件,递件完成后即时要买方支付首期楼款,然后买方缴税过户,过完户后有些银行是凭买方缴税的单据再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有可以在3-5个工作日内放款给卖方,(一般找按揭公司办都是这样,叫做完税放款)有些银行是要等出了买方的新房产证后3-5个工作日才放款,(现在比较少出新证放款的)有些银行是要等买方的新房产证去做完抵押才放款的。
    (时间比较长,一般都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只有公积金贷款才是这个程序),过户后只需等银行放款就可以了。业主不需要做什么事了。但有一点要提醒,先不要交楼,如果你交了楼给买方,也许他会故意让银行拖延放款时间和速度。
  •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于房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该房仍然属于甲所有。但是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二手房过户首先业主要带的东西:房本,业主户口(如果是已婚要双方户口,夫妻双方到场),业主最早的购房发票(还有各项税票),夫妻双方复印件然后是你们要带的东西:身份证,户口本,网签合同,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就不需要银行的信贷证明,过户主要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其他的都是一些工本费之类的.
  •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就相当于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交易时买卖双方做了房屋公证,但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卖房者的,如果真的遇到问题,如“一房卖二家”等现象,买房的风险会非常大。
    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建议不要私底下交易,选择一家比较靠得住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三方交易,这样对于买者来说又多了一份保障。
    所以,购房者够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二手房交易时本身明明可以直接过户交易,但很多人却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这种情况大部分是想要少交营业税,还一些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
    在房屋交易时希望做公证的大多数是房产中介公司、炒房者或者还有可能是房屋本身有问题,例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选择了大家比较认可的房屋公证的方式。
    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安全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持有者才是房屋的所有人,只公正的话并不能充分说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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