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事故并且造成人员死亡,驾驶员因该怎么处罚

2019-03-07 20:42: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5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酒驾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造成事故,最轻也要被吊扣驾照3-6个月,并罚款500-2000元,同时拘役15日以下。
    楼主提到的司机,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不仅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了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刑法列为从重处罚范围。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还要终身吊销驾照,并赔偿被害人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
    如果有逃逸行为或者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那就更严重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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