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款车子,途观,是我爸爸过户给我的车子,因为没钱,我用车子去抵押贷款了,现在还不起钱,所以不想要车子了,这样我还用还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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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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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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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车过户、可以直接到银行申请汽车贷款的汽车购买者,因为是直接与银行签具的协议,所以在还款的时候只需要面对银行一个机构,这样,如果购买者想在车贷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进行银行车贷过户,只需要和银行一个机构进行交涉。一般来说,能直接到银行申请汽车贷款的汽车购买者必须具有抵押物方可申请车贷,需要进行银行车贷过户的购买者,首先需要一次性还清所有的汽车欠款,方可进行银行车贷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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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
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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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