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我的房子已经买6年了买的时候说两年拿房产证结果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请问开发商违约了吗

2019-03-07 19:1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想立遗嘱通常不可以去公证,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产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当遇到违约时提出要适用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主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什么是过高或过低,在下文中讨论。

    3、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不请求则一般不处理,但也有法官依职权裁判的实例。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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