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盲人是否需要监护人,盲人的房屋产权交易或公证是否需要监护人。

公证
2019-03-07 04:08: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书文本;  
    (三)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各种证件须提交原件。  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委托书按照200元/件收费。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涉及到房产过户,遗嘱公证是有最强的法律的效力的,做遗嘱公证更好。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
    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必须是真实的,反映遗嘱人的意思。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 房屋产权证书如何补办
    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您(单位)应尽快持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应持公证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房改房单位证明等资料进行挂失及补发申请。市房屋档案馆为您(单位)开具房屋产权归属的登报证明。
    2、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受市房管局委托为您(单位)办理补发公告。为了节省您(单位)的宝贵时间,在您(单位)向报社交纳遗失声明及公告费后,法律事务科帮您(单位)到当地日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及补发公告。上述声明及公告登报后,您(单位)可从法律事务科免费领取该份日报,法律事务科及时将所登报纸合入档案。
    3、补发公告登报6个月后,请您(单位)持刊登遗失声明和公告的日报原件整版报纸及有关资料到房管初审部门申请办理补发手续。市房管局经审核,对于无异议的,将为您(单位)补发新的房屋权属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