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08年结婚的,04年我爸给我买的房子,这样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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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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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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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
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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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婚后共同买房,这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这个属于婚前财产;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还贷的那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财产;
4、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这属于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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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