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正常经营的酒店,由于二房东没交水电费,一房东给我停水停电影响我正常经营,我是否有权起诉追偿一房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房东与二房东解除合同,擅自处理我的东西,并将房屋租给别人,我该如何做?

2019-03-06 14:1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所以,实际中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最后拿得违约金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及时跟对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损失又较大,还建议可以联合其他也遭受损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诉,并可以找个擅长打合同纠纷的律师参加诉讼。
  • 房产中介纠纷有两种解决途径!
    一、投诉:处理单位: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市场安全。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二、诉讼通过正常的法院诉讼,判决手段解决矛盾,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利益。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一般来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法有三种:

    1.约定解除
    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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