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老公对我家暴好多次,这次他打了我,我回娘家待了两个月,然后他现在提出离婚,我不想离,要离婚也是我想把嫁妆都要过来,怎么处理?他意思,离婚,但是让我净身出户,毕竟我也没有他家暴的证据

离婚
2019-03-06 04:2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 单方面提出离婚,家庭暴力没有留下证据,可以到派出所提取报警记录。在有家庭暴力的时候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证明有家庭暴力的现象发生,这以出警证明与报案记录为证(报警后,一定要求警官为其录制笔录)。
    然后到医院治疗并保存发票,让医生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以证明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势和后果。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将这些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就可以证明有家庭暴力的存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