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14年公司未按国家标准发加班工资,04年5月18上班9月转正直到07年9月才给我交养老,这种情况我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未交37个月的养老保险,和这IO年的加班费,并提出赔偿可以吗

国家赔偿
2019-03-05 12:1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周末期间加班,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加班费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法支付其加班费为由被迫辞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加班费之外的实发工资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关注中国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包含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辞职了,但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可以如下处理:1,收集整理好你在这个企业工作时的全部证据,包括您的工作证.工资条.考勤卡.工作服等等。拿着这些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你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如果你的当地仲裁部门办事效率缓慢,你可以到再高一级的部门去投诉。
    2,继续工作,等到想换个环境的时候在采取上面的办法,保证你没有任何损失,要相信我们国家的法律,一会帮你伸张正义的。
  • 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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