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月23日进了东凤一公司做管理、但这公司迟迟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还有公司买的办公用品和接待客户的费用都要我来垫付、报销凭证老板签字同意报销确一直拖差不转钱到我账上、一直到3月16号都是没帮我报销、合同也没跟我签、我觉得自己的劳动没有得到合法的保障就辞职不做了!但到现在为止这公司都还没把报销的钱和工资给我、经多次沟通还说把我的报销单弄掉了没法核对报不了!工资就说我没有出勤记录和我自己离职的不给予工资!包括报销依据和上班记录我都有的、我这种情况该怎样合法维权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04 15:4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离职面谈时,劳动者可以从谈话中了解老板是想挽留劳动者或者只是走离职形式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便于后续进行改善。如果劳动者已经决心离职后,可以不受老板的影响,如果劳动者想以离职作为幌子要求老板加工资,劳动者可以详细了解老板的想法,结果可能会弄假成真。
      劳动者辞不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能依法按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先行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