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省,南京市户籍,81岁,交通意外死亡。有两个儿子。按照赔偿标准应该赔多少万

2019-03-04 13:4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居民身份性质划分,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分为城镇居民标准与农村居民标准两类。即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是根据受害人户籍性质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确定。但也有例外情况,现在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我国很多地区对此都作了相应调整,规定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农村户口就可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根据死亡受害人年龄的不同具体计算公式分为以下几情况:
    (1)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地区每年度会统计公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ail/id
    1547.html造成人员伤亡的死亡赔偿有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数额巨大,受害人需要在交通事故专业的指导下进行事故赔偿的相关事宜。交通事故专业参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事宜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与诀窍很好的解决事故各方的赔偿难题,缩短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把风险很好的转化给保险公司,最大化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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