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十字路口没有任何标记红绿灯路口,我是左车通过路口中间,右侧车突然加油通过导致发生事故,对方车辆超员,怎么划分责任

2019-03-04 12:42: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 1、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认定责任比例大小。耐心等待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收,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签收后的三日内申请复核。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年1月1日执行)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对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往往发生争议,难以统一认识,这就要求进行技术鉴定或尸检。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死亡事件,可以及时进行尸检,确保尸检结果的准确性。
    尸检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 一般情况下,如无其他违法情况,应当由酒驾追尾方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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