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和我老公离婚了,孩子归老公,我还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吗?

离婚
2019-03-04 10:5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在确定子女直接监护人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由父亲抚养。
    2、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父母一方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享有直接监护权。
    3、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不宜改变子女生活环境;若子女愿意随其共同生活的,注意对于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应考虑本人的意见。
    4、一方生活条件较好,无不良奢好,对子女成长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法定人的职责主要有:  (l)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 第一,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父母双方的监护人地位,所以虽然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的,但是母亲依然是监护人,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母亲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因为孩子一直是由您抚养的,所以您可以继续对孩子进行抚养。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与您发生争议的,那么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所有。
    第二,关于遗产继承,在孩子的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孩子和他的爷爷奶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也就是说遗产均分三份,孩子得其中的一份。孩子确实是未成年人,但是并不因为是未成年人就可以多继承遗产,因为您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也是有抚养的义务的。
    孩子的爷爷奶奶虽然有工资和医保,但是继承儿子的遗产就意味着他们只能依靠继承的遗产来弥补失去儿子无人养老的缺憾了。
  • 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没有影响,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监护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消失(比如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或者父母的监护权依法被法院剥夺,那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就会消失。
    一般来说,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剥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