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3岁,男性,被车撞了,车主报警,车全责,小腿骨折,肋骨骨折两根,怎么跟保险公司谈赔偿的事宜

2019-03-04 01:24: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不要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来综合判断,以责任认定书里的内容为准。如果要赔偿的话,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当事人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勘验进行定损,如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进行赔偿。
    交强险优先赔,赔完后不足的有购买商业险的商业险赔,申请商业险进行赔付,赔付在不足由肇事方进行补足。另外,如果买了交强和商业之外的保险的话,赔偿是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当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减轻赔偿责任总是会出现少陪或者不赔的现象,这种情况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只要买了保险,并且出现了相应的承保事由和条件,那么就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不赔的话,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肇事方赔偿。
    建议您做一个伤残鉴定
  • 发生交通事故,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可以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民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未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按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承担,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事故后的伤者在治疗终结后或者是出院后,一般要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依据进行和解、调解或者诉讼。伤残鉴定的结论是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要依据。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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