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婚内出轨,男方要求离婚,夫妻二人共有3个小孩,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且没有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
2019-03-03 17:52: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孩子两周岁之前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事实。孩子两周岁以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在十周岁以后,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其他几种情况外,离婚的话一般一人一半。如果他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婚姻法: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具体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3.另外,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是指夫妻一方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而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有过错方赔偿因其过错行为而受到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一种赔偿制度。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具体细节仔细分析,有问题来电咨询,为你提供帮助
  •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法院支持您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并且数额大于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则过错方有可能会净身出户。
  • 婚内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事实上,婚内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刑 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 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