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权
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提供担保的除外。“我不理解上面的内容,请举个例子帮助我理解。谢谢
抵押担保
2021-12-03 15:3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如果担保期内债权人没有向你主张债权,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要看
担保合同
的具体规定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进行偿还,第三人承担偿还责任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按照
反担保
的约定对第三人进行偿还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
仲裁
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
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有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吗
债务债权
250
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
你好,看担保范围如何约定的,既然已经优先受偿了利息和违约金,我认为加倍债务利息不在优先受偿的范围内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彭大成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
01:54
2345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要先起诉吗
民法典
1240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除外原则
民法典
325
民间借贷约定优先受偿权,没有担保物,只是口头约定拥有优先受偿
个人认为,因法定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具备上述交付条件的,则优先受偿权成立,是基于抵押行为产生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吴舒扬律师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用房屋担保借款是否享有抵押权
01:12
2345
抵押权人不起诉我能优先受偿吗
民法典
885
抵押物没有登记,抵押权丧失,是否也丧失了对物的优先赔偿权,债
你好,视案情认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如果不放弃优先受偿权,
个人认为,因法定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具备上述交付条件的,则优先受偿权成立,是基于抵押行为产生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6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2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8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6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0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和平区律师
河东区律师
河西区律师
南开区律师
河北区律师
红桥区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东丽区律师
西青区律师
北辰区律师
津南区律师
武清区律师
宝坻区律师
静海区律师
宁河区律师
蓟州区律师
天津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