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个人一起喝酒过8小时其中一个骑摩托撞死了跟喝酒的人有关系吗

2019-03-02 21:3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那种“饮酒过程中相互并无劝戒、照顾义务,饮与不饮纯粹是个人私事”的观点难以成立。从饮酒的形成过程来看,一般都是“相约”饮酒,即“酒友”之间对共同饮酒活动都是应允的,从实质上看已经达到了相互约定饮酒的共识,这种“要约”与“承诺”的过程可以看作是一种“饮酒协议”,虽然这种协议本身没有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饮酒本身也不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是饮酒过程中产生的附随义务是存在的,因不履行这种附随义务而产生的损害后果是不能全部免除责任的。
    司法实践中曾经出现过的相约自费旅游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违反附随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例证。   其次,朋友之间饮酒相互劝戒、照顾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法律乃道德的最低要求”,如果“酒友”之间连这点义务都做不到,谈何道德呢!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其它义务”是一种概括性规范,没有区分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因此,应当按照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来理解,如果没有尽到最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就应当认定违反了“其它义务。
    ”因此,上述第二种观点也是欠妥当的。   再次,适应无过错责任的条件是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即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只要饮酒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案件,“酒友”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但饮酒过程中并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因此饮酒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并非无过错责任,上述第三种观点是错误的。
      第四,上述注意义务争论的第四种情况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典型类型,但是,还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情形,因此第四种观点并不全面。
  • 每个类似的案件均可能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差别而导致最终裁定的不同。在假设聚会的形势都是AA制的情况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劝酒灌酒,事后又各自离去。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在聚会结束后也没有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独自出行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喝酒,并没有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参与聚会的成员或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行为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算是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一般不会太大。
    3.一帮朋友吃饭,其中有个别成员一开始参加了,中途有事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一般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导致意外的原因有很多,细节也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会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一是千万不要劝酒灌酒;二是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做到这两点可避免担责!
  •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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