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和朋友一起准备开个公司。先一起去工商局注册了。他是法人,我是股东。但是没有筹备起来,公司没开起来。现在我们都很少见面,那个注册的公司就一直放着。我叫他去注销他不愿意。说了很多次,他自己还找代帐的代帐在。我担心他偷偷用公司名字做什么不好的事,贷款什么的,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约他几次去工商我把退股办好他也没时间。就给我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我退出了股份和职位,之后的事宜于我无关的一个证明。他签字盖章了请问这样的证明有用吗?

2019-03-01 21:24: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有以下做法:第
    一、要求公司回购该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但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难做到;第
    二、要求第三方购买该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但要受限于另一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概言之,即如果另一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话,则该法人股东只能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于该另一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另一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也是有限制的,即其要么购买股权要么允许该法人股东向第三方出售股权,不能既不自己购买股权也不允许该法人股东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问题,公司法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具体由谁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公司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如果规定是董事会决议的,则不需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的,则须通知全体股东。
  •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就可以经过清算程序,然后分得剩余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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