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老婆在分居时欠下债务,现在法院判我共同偿还,我起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我想再申诉到高级法院,如果我老婆自己承认这钱是她个人所借,个人所开支。我可以脱身吗?

2019-03-01 16:52: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实际情况,欠债起诉是有用的。如果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还是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强制执行,就算债务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只有其一旦有偿还能力,就可以继续强制执行,直到债务人偿还债务为止。
    另外,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偿还义务而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已经递交民事起诉状并且法院已经立案,作为原告来讲,是不需要再重新写起诉状的,只需要在庭审时,直接要求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就可以了。
  • 首先,夫妻有约定财产制,按约定处理 无约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夫妻共有。所负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夫妻承担连带责任。 房子分配方法。双方都要求取得房产,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取得房产,对方得相应价金。
    双方都不要。可自行出卖或拍卖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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