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 买房子 但是房主没有房产证 和土地证 而且她们那一片的人都没有 我们之间只是签个协议 以后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吗

2019-02-28 11:15: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你所购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一般来说,房东不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根据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比如违章建筑、农居房等。
    2、产权有争议的或无法明确产权人的。
    3、未到办理时间的,如新建商品房未完工或未办理土地总证的。
    4、因个人原因不去办理的。对于第1种情况,我认为我不用考虑,购买这样的房子无法保障你的权益。对于第2种情况,应当在争议解决(诉讼或办理公证)后,方可购买。对于第3种情况,你可以先和房东订立一份预约购买协议,在产权证书可以办理后,再订立正式的买卖合同。对于第4种情况,应当要求房东立即去办理产权证书。其次,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书,一般的解决方式不是无条件征收,而是找到该房的合法产权所有人,如果你不能证明该房确属你所有,那么有可能就提供一套房屋给你居住(保障你的居住权),但产权不属于你所有。最后,买房子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产权明晰,不存在争议或瑕疵。最基本的就是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一般是三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其他资料就可有可无了。
  • 公司债务以房抵债的条件:
    债务人以房屋抵偿的意思表示显然是不够的,双方还应办理房屋的登记备案等公示手续,以防止出现债务人一房二卖、第三人善意取得或因房屋存在抵押等第三人权利而不能实现对债务人权利的情形发生。只有现实的提出和受领了物的给付,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才会因实际履行而归于消灭。
  •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
    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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