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房产的问题,1.我爸爸他们有三兄弟,我爷爷婆婆过世后遗留下一套房子,只有我爸爸的户口是和他们的户口在一起的,我大伯和三伯在工作后都分啦户的,他们还能不能继承这套房子;2.我爸爸小时候发烧烧坏了头,他不识字,但是我大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他叫去签字把房子转到了他的名下,原来一直都是爷爷的名字没有转,这种情况下我爸爸的签字具不具有法律效应。

2019-02-28 03:1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子女不能继承遗产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子女放弃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被剥夺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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