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半年,由于女方家庭没有男孩,当时说的是结婚后两边来回跑,婚后在男方家住了一个月就回她家住了,再也接不回来,期间男方也经常去她家,现在女方毁约要男方入赘她家,男方不同意,请问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彩礼钱能否要回

离婚
2019-02-27 13:2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用彩礼钱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从法律意义上说,房子还是原主人的。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法院在判决的话,一般会由你俩竞价,由价高者给另一方价款一半的补偿。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看孩子多大,如果是两周以内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是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而男方愿意抚养的,一般会判决由男方抚养。
    两周以上的按照有利孩子成长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十周以上的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是否判决离婚,法院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定,如果法院认为你们之间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 要离婚,彩礼归谁?

      
    (1)在离婚时,女方名义存下的,婚礼上给的彩礼(该彩礼中一部分是男方亲属给的彩礼,一部分是女方的陪嫁)归谁?

      ①陪嫁应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②婚礼上收的礼金:如果是在领结婚证后举办的婚礼,所收礼金就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领证之前举办婚礼:男方的礼金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礼金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你所陈述的情形不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有三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可以得到支持:第一,未进行结婚登记。第二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一方家庭困难的,双方不属于这三种情况,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于法无据。
    2.关于你起诉离婚的胜算,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律规定的情形有五种,第一有配偶者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赌博吸毒情形屡教不改的,第五,感情不和分居达两年以上的。据您所述,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但由于你未及时取证所以无法认定,建议你搜集能证明上述五种情形的证据后再行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另外并不是谁起诉谁吃亏,婚姻法并未规定离婚时的补偿问题,只是在一方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关于陪嫁车辆,根据车辆登记名字以及取得时间来确定车辆该如何分割,如果车辆取得时间在婚后,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