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末离婚,现在跟我生小孩了,请问小孩户口能落实吗?

离婚
2019-02-27 07:5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小孩户口问题怎么办,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1、孩子落户随父随母都搜索必须可以,家长自己选择。国家有明文规定。如果是有我说的前提,他们说收钱的问题,您可直接投诉,举报!
    2、新生儿在父母任何一方落户,需要家长另一方派出所出具该子女未落户证明以及您写的落户申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接收落户证明(有单位的单位出,无单位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落母亲(父亲)名下的话要母亲(父亲)户口本复印件。
    3、做到以上后还不给落的话,直接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或纪检、督察、新闻、网络进行投诉或发帖公布。
    最后,相信我,一定能够给孩子成功上户。
  •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