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饮店,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经营不理性,我现在想退出股份 请问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2019-02-26 17:5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合伙亏损,原则上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不承担亏损,意味着不出资,不出资那就不是合伙人了。
    所以合伙人不可以只分配利润而不出资(即不承担亏损)。
    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只承担亏损,而不分利润。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合伙企业无法人地位。

    3:组织形式的不同: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形式更为复杂,一般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而合伙企业一般有执行合伙人即可。

    4:企业行为依据不同:有限公司是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而合伙企业是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优缺点:
    有限公司的优点:设立程序简便,筹资更加容易,破产清偿压力没有合伙企业大。

    有限公司的缺点: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公开财务状况,容易泄露商业秘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限制,资本流动性差。

    合伙企业的优点:设计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
    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适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
      
    1.参与经营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人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的影响因素,需要通过协议确定;
      股份分配确定好后,需要订立合同,按规章办事,减少后续分配纠纷。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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