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和儿子共同出钱给儿子买房,父亲一分钱没出,房产证上只写儿子名字,一旦父母离婚,父亲会否分得房产?

离婚
2019-02-26 13:08: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 当事人结婚前,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增加女方姓名的,应当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即女方享有不动产物权
    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p2p借贷名字,房产抵押标是借款人以一定的抵押物(房产)作为担保物在P2P发布的借款标,抵押物经过专业评估后并在相关部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如数归还借款,否则出借人有权处理抵押物,用以偿还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抵押物包括有:房产、土地等,P2P对借贷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业务品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