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多次被别人以做工程为名的被骗者,有的钱还是借高利贷的。现在我只剩下维一的一套住房了。我想卖掉房子还债,但是还是还不清。我想请教一下您:一,在债务还不清的情况下可请求法院免去利息吗?二,我已经离婚了,在婚前老婆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借的钱,债主方连我老婆一起告有道理吗?怎样做才能让我前妻不被告?三,我怎样才能要回被骗的钱?四,信用卡的钱没还,我想买房还钱,如果银行起诉会负刑事责任吗?五,高利贷的本金已还,利息打的借条还用还吗?。盼回复,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