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被逮捕 在上海 逮捕令上写的合同诈骗 现在没见到人 能否取保候审

其它
2019-02-25 19:0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合同诈骗罪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则可以取保候审。合同诈骗罪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所以,应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有法律规定的:对于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期的妇女;需要逮捕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不批捕的;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侦查终结的等情况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因为已经逮捕了,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了,说明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宜适用“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同时人在看守所羁押,说明人应该是健康的,不能使用“患有严重疾病”,所以应该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 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决定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也是有附加条件的,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