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署劳务合同的员工怀孕,要求休产假,公司可以辞退吗?或者产假期间没有工资,休假回来之后继续劳务关系?

2019-02-25 17:3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视为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用人单位仍需向你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也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
    关于社保方面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因为广州对于社保方面劳动仲裁和法院是不直接处理的,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如果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社保金的标准,因你的工作地点长期在广州,应该适用广州的标准。
  • 按规定员工怀孕后,除非其犯有法定的过错,否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因为怀孕属于员工私事,所以有些公司可能根本不知道员工怀孕,刚好辞退了对方,那么就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按规定,公司不得随意解除怀孕女员工,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如果公司违规辞退女员工,将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且,支付赔偿金时是按照以下的标准二倍:
      
    1、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
      
    2、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公司应该恢复跟员工的劳动关系
      
    2、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3、接受赔偿金的,需要退还给公司。
      另外,女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按要求支付赔偿金,这点不受限制。
      最后,相对于其他员工,怀孕女职工行动力较弱,并且一旦进入分娩期,公司需给产假修养,那么所在公司可能会有人才流失。所以,有些公司便会以不知情等辞退女员工,严重伤害员工的利益,因此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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