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房子卖了要过户给别人,但是老公在外地部队回不来,现在需要公证委托我办理他们部队那边的公证处不办理

公证
2019-02-25 15:5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  
    3.委托书文本;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一、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3、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原件。
    4、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离婚公证只能根据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
    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
    7、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