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被人用酒瓶砸伤眼睛,重伤二级,伤残等级6-7级,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法院批捕,属于刑事案件。请问民事诉讼法院会支持伤残赔偿金的要求吗?听说刑事案件,不支持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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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一般是被害人或其家属有可能是原告
而公诉案件中没有原告只有公诉人!公诉人一般是检察院!地位有点类似原告!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侦查!
被害人不起诉要看具体情况 轻微刑事案件且为自诉案 那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一般不立案 这里只能说一般不立案但并非绝对 比如自诉人失去行为能力无监护人!比如自诉人收到非法的威胁。
究竟谁来调查要根据不同情况才能决定 另外除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以外还有其他有侦查职能的机关 由于篇幅原因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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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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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原发性脑干损伤或者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
4.
2.2 损伤遗留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4.
2.3 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4.
2.4 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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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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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损伤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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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4.
2.8 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完全感受性(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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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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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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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损伤遗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碍(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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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外伤性晚期癫痫,经规范药物治疗1年,仍难以控制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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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损伤遗留平衡功能障碍,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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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民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公民不服不予以立案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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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