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中提到月工资的概念,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吗?还是包括奖金、津贴在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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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工龄工资、岗位津贴等,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解除
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
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又根据 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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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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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2)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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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