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两年前离婚了,女孩现在4岁,当时是协议离婚的,小孩给前夫抚养。但我现在想重新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
2019-02-25 13:0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 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协议离婚后如果对孩子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另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考察点主要在于孩子跟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果孩子一直是女方在抚养的话,除非女方出现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无收入来源、有吸毒、赌博等恶性、虐待、对孩子不管不问等,否则,法院不大会判归男方抚养。
  • 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取: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