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照
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1、 有约定依照约定,
2、没有约定,或虽有约定但约定早于、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约定中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建议您在保证期间内及时向担保人起诉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
除斥期间(即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为不变期间),一旦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永久性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