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17岁的因故意伤害,这个被抓了判刑2年六个月现在出来有六年了 找工作好多都要求无犯罪记录 听说现在有个未成年保护法 自动封存未成年案底的 请问是真的吗

刑事辩护
2019-02-25 00:48: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因此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18岁的,不属于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也符合指定辩护的情形。
  • 犯罪记录会保留终身来的。
    但是犯罪记录对于未成年人存在存封记录。
    刑诉法第275条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规定应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
    此规定在实施中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对犯罪记录如何封存,在很多方面需要明确。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 任何人犯罪都会案底,即犯罪记录。
    但为了照顾未成年的利益,保护其健康成长,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对外查询。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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