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聘合同,合同没有到期他不租了,拖欠房租,损坏东西,这该怎么办

2019-02-24 20:4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未按时缴纳房租,出租方可以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未约定违约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3,因承租方拖欠租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在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对损失的赔偿责任。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管是否解除合同,出租人都应该通知承租人。
    物业公司在没有通知您公司的前提下撬锁清理东西的行为是不适当的,但是不能算违法,因为是公司违约在先,只有物业作为出租人没有侵犯您的物品的所有权,没有造成物件的损毁、灭失的,不违法。
  • 房租拖欠多久算违约是要依据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决定的,但是对于“房租交付的日子拖了几天(注意我们并不是故意拖欠)后来房东打电话说该交房租了我们当天立马就把房租打过去了(之前他并未有过任何提醒)”,对于租赁者而言并不是违约行为,因为已经得到业主(房东)允许的,如果订立的就是国家、地方格式租赁合同的话,你们有权利让房东赔偿双倍押金的(而不是赔偿损失)。
  •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违约,应该是违反口头约定。当事人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毕竟双方属于较小的民事纠纷,一般通过以上来处理,比较合理,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允许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口头形式经常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当事人最好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