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生意失败,欠下多张银行卡欠款,最多的一张18万,现在无力偿还,找银行协商做分期,银行不同意,就是天天催还钱,目前正常在上班,每个月有固定收入,银行说不还钱就起诉坐牢,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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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对于公民之间因借贷发生纠纷的,债权人可持借条等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对借贷事实的调查落实,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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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法律依据:
1)《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
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
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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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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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间借贷还不起被起诉的,债务人不构成犯罪。
2、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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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