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年前我来到了本地家具建材商场一家门店开始上班一直到上个月,开始上班的时候就和老板约定好待遇及福利,采用底薪加提成的模式,但都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或是其他电子方面的存档。在这上班一年的时间里每个月都能正常那到自己的报酬,直到上个月因为实在无法接受老板的处事待人方式,便提出了离职申请。老板也同意了,但要求工资要到这个月15日才发离职当月的工资,当时我也同意了。但就在本月去找以前上班的老板结算工资的时候,他却说基本工资和业务提成均减半发放,强行要求我接受他的方案,态度很恶劣,说不接受就走。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