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去年从网络借款四千元后便经常接到全国各地电话称贷款公司委托收款要求核实资料还款等,请问是诈骗吗?我朋友有权不说个人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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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2p借贷的过程中,个人信息是很容易泄露的,当事人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很多时候是发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在呼吁、推动政府、全社会严格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应增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要多留个心眼。
首先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看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诉别人。比如,上网评论时不要随意留个人信息。有很多小调查,小接力的活动,会诱导用户填写个人信息,这其实是很危险的。
其次是不要随意丢弃个人信息相关的物品。比如在处理快递单时先抹掉个人信息再丢弃。
再次要保管好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保管好。如提供复印件时,一定要写明“仅供某某单位做某某用,他用无效。
”此外要关注复印过程,多余复印件要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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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还款方式,根据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
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
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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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承担第一顺位还款责任;
2、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还款责任;
3、担保人在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时才会需要承担责任;
4、
债权债务中,有明确抵押物,发生违约时应先处置对应抵押标的,不足部分向担保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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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