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2017年10月装修好,2018年4月14日在楼上住户装修期间发生漏水,起初楼上住户同意维修赔偿,现在人家找了鉴定,说是属于楼体质量问题,现在把责任推给了物业

2019-02-24 10:1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 1、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2、你可以申请鉴定部门对损失鉴定;如果不提出鉴定,个人估计较大损失;房屋鉴定机构如房产评估部门。
    3、如果聘请律师,律师完全可以完成相关工作,但是需要你配合;
    4、鉴定费如果对方败诉,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各地实践不一样,上海等地去可以主张,法院也支持,其他一些地区法院不支持。以上对楼上漏水怎么鉴定的回复,希望帮助到你。
  • 洗手间在开发商施工时,就应该进行防水处理,如果楼上一家在装修过程中没有变动原施工状况,漏水问题应属于施工质量,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楼上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原防水施工,导致漏水,你可以要求楼上承担责任。
    同时房地产交易公司作为销售方,也应该对商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如对方久拖不解决,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维修,并赔偿损失。
  •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时效限制如下,《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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