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女孩,今年十九岁,从小跟随父亲生活,九岁时父亲娶了继母,我十三岁时,继母有了我弟弟,我不到十六岁那年,父亲心脏病突发去世了,父亲去世,没有遗言和遗嘱,父亲留下两套房子,大约40万,父亲去世,房产证放在我爸弟弟那里保管,现在我要怎么拿回房产证?房子有我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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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被继承人留下几份遗嘱,则看哪一份?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两份遗嘱中没有
公证遗嘱,则后立的有效;
2、两份遗嘱中只有一份公证遗嘱,则该公证遗嘱有效;
3、两份遗嘱都是公证遗嘱,则后立的公证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
1、《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2款和第3款: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司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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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亲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您们无权干涉。但是,您的父亲没有权利任意处分您们母亲的遗产。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您说6年前老人将拆迁款赠与二儿子,由于您母亲还健在,他们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们的财产,因此并无不妥,您们不能再对该拆迁款主张权利。
现在的关键主要在于您母亲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您母亲去世后,她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1/2,这一部分由您的父亲和其余的2儿3女平均分配,您提及您父亲将所有的财产单独处分,这是不允许的。
但是,您们也无权要求平分属于父亲的存款份额,因为财产是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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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
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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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即使婚后继承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3,可以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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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